張貼日期: 2024-12-23 15:23:49 點閱:86
一、依據教育部113年12月18日臺教師(三)字第1132604231號函辦理。
二、為增進教師原住民族文化及教育專業知能,教育部規劃辦理114年「原住民族之民族教育次專長進修學分班」。
三、薦送資格如下:
(一)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編制內按月支領待遇,具備合格教師證書之在職專任正式教師。
(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編制內且取得合格教師證書,且聘期為三個月以上之在職代理、代課或兼任教師,具備學校提供之在職證明。
四、教師有意願參加進修者,113年12月27日(五)前至教學組填寫報名表單。
五、檢附課程架構及核心內容表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