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公告 / 張貼者 資料組長
張貼日期: 2025-04-15 10:56:18 點閱:30
一、依據彰化縣114學年度學術性向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安置簡章辦理。
二、申請對象為設籍本縣且113學年度就讀國小六年級,具學術性向資賦優異潛能,並經國小指導教師或法定代理人/實際照顧者觀察推薦,其餘事項請詳閱各類簡章。
三、欲就讀本校報名資優鑑定者,請備好相關資料(缺件無法報名)於114年4月22(二)至4/23日(三)早上8點-下午4點至輔導室辦理。
四、檢附鑑定簡章(請詳閱內容並備好繳交文件與費用)與宣傳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