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公告 / 張貼者 人事主任
張貼日期: 2022-04-07 15:19:26 點閱:512
一、轉知「111年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巿服務作業要點」暨相關表件。
二、依據彰化縣政府111年3月17日府教學字第1110098141號轉澎湖縣政府111年3月15日府教學字第1110904988號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