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公告 / 張貼者 人事主任
張貼日期: 2022-03-16 14:06:55 點閱:182
依據:
一、「兵役法」第四十一條。
二、「兵役法施行法」第七章有關緩召條款。
三、免役、禁役、緩徵、緩召實施辦法。
四、召集規則。
五、國防部頒「後備軍人及補充兵緩召逐次與儘後召集處理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