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2-02-23 09:46:47 點閱:178
主旨:轉知雲林縣110學年度第2學期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獎學金。
說明:
一、依據雲林縣政府111年2月15日府教學二字第1112410348號
函辦理。
二、申請資格:
(一)凡設籍雲林縣6個月以上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家境清寒。
(二)學業成績平均在80分以上及體育成績70分以上(無體育成績者不在此限)。
(三)未享有其他公設獎學金及非各級學校夜間部、進修部、推廣進修班、建教班、在職專班、空中大學等學生。
三、每學期獎學金名額及每名金額如下:
(一)國民中學:學生300名,每名新臺幣(以下同)1,500元。
四、本獎學金名額及金額得視雲林縣政府年度預算編列增減之。
五、本要點及申請表件可逕自雲林縣教育網/行政資訊公告/獎助學金布告欄下載
(http://www.boe.ylc.edu.tw/~boe04/ylcboe03/grant/index.php?myday=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