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5-02-17 08:09:06 點閱:86
【1140217資安宣導各辦公室應辦理事項】
1.本校之資通系統(含公務電腦、辦公筆電)應設置通行碼管理,通行碼之要求需滿足:
(1)通行碼長度 8 碼以上。
(2)通行碼複雜度應包含英文大寫小寫、特殊符號或數字三種以上。(請勿使用弱密碼或帳號與密碼相同)
(3)使用者每90天應更換一次通行碼,應對個人所持有通行碼盡保密責任。
2.本校之主機及個人電腦應安裝防毒軟體,並時進行軟、硬體之必要更新或升級。
3.校園電腦防毒軟體100%啟用,並持續使用及適時進行軟、硬體之必要更新或升級。
4.電腦、業務系統或自然人憑證,若超過十五分鐘不使用時,應立即登出或啟動螢幕保護功能並取出自然人憑證。
5.下班時應關閉電腦及螢幕電源。
6.筆記型電腦(行動設備)應安裝防毒軟體,並定期檢查作業系統修正程式與更新病毒碼為最新版本。
7. 禁止私自安裝點對點檔案分享軟體及未經合法授權軟體。
【所有人應辦理事項】
1.勿開啟來路不明或無法明確辨識寄件人之電子郵件。
2.禁止多人共用單一資通系統帳號。
3.知悉資安事件發生,能於規定的時間完成通報、應變及復原作業。
4.電子郵件社交工程演練之郵件開啟率及附件點閱率分別低於5%及2%。(請機關自行設定指標)
5.資安事件通報時間(含演練)超過一小時次數≤2次。
6.校園電腦防毒軟體100%啟用,並持續使用及適時進行軟、硬體之必要更新或升級。
7.每人每年接受三小時以上之一般資通安全教育訓練。
8.本校依資通安全責任等級分級辦法之規定,屬資通安全責任等級 D 級
9.本校之資通系統應設置通行碼管理,通行碼之要求需滿足:
(1) 通行碼長度 8 碼以上。
(2) 通行碼複雜度應包含英文大寫小寫、特殊符號或數字三種以上。(請勿使用弱密碼或帳號與密碼相同)
(3) 使用者每90天應更換一次通行碼,應對個人所持有通行碼盡保密責任。
10.本校之主機及個人電腦應安裝防毒軟體,並時進行軟、硬體之必要更新或升級。
11.本校配合向上集中計畫,校內無電子郵件伺服器,校內同仁均申請教育部校園雲端電子郵件為公務信箱。
12.本校人員到職後應經申請方可使用電子郵件帳號,並應於人員離職後刪除電子郵件帳號之使用。
13.電腦、業務系統或自然人憑證,若超過十五分鐘不使用時,應立即登出或啟動螢幕保護功能並取出自然人憑證。
14.禁止私自安裝點對點檔案分享軟體及未經合法授權軟體。
15.連網電腦應隨時配合更新作業系統、應用程式漏洞修補程式及防毒病毒碼等。
16.筆記型電腦及實體隔離電腦應定期以人工方式更新作業系統、應用程式漏洞修補程式及防毒病毒碼等。
17.下班時應關閉電腦及螢幕電源。
18.筆記型電腦(行動設備)應安裝防毒軟體,並定期檢查作業系統修正程式與更新病毒碼為最新版本。
19.禁止使用危害國家資通安全產品與大陸廠牌資通訊產品(含軟體、硬體及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