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5-01-24 16:43:49 點閱:81
一、依據教育部教學卓越獎評選及獎勵要點與教育部教學卓越獎複選審查實施計畫辦理。
二、旨案在獎勵針對教育政策擬訂教學方案及計畫,經實施後具永續發展及推廣價值;活化班級經營及落實輔導學生適性發展,並致力教材、教法、評量、教具與教學媒體之研究、改進或創新及發明之卓越教學團隊。
三、本初選活動於114年3月11日(星期二)假平和國小辦理,請有意參賽之教學團隊於114年3月4日(星期五)前完成報名並於114年3月7日(星期五)前繳交參賽方案,相關內容請詳閱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