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公告 / 張貼者 會計主任
張貼日期: 2025-01-09 08:38:25 點閱:89
一、依據行政院主計總處113年12月30日主預字第1130103673號函辦理。 二、該總處110年12月14日主預字第1100103571號函及歷次函釋與本函問答集未合部分,自114年1月1日起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