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4-10-04 11:08:39 點閱:100
一、旨揭計畫相關資訊如下: (一)參加對象: 1.第一組:本縣各學校現職教師擔任本土語文教學3年以上者(含代理教師)。 2.第二組:本縣實際從事本土語文教學支援工作人員擔任本土語文教學3年以上者。
(二)時程: 1.送件時間:即日起至113年11月29日(星期五)前,每日上午9時至下午4時止。 2.收件方式:推薦表、教學歷程檔案及相關資料請逕送或寄送(以郵戳為憑)至花壇國小教務處(彰化縣花壇鄉長沙村學前路108號)。 3.獲獎名單將公告於彰化縣政府教育處網站公告。 三、檢附獎勵計畫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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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檔案 | 113學年度推動本土語文績優教師及教學支援人員獎勵計畫.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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