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4-09-24 11:00:50 點閱:77
一、依據本縣113學年度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師教學專業及課程品質整體推動計畫辦理。
二、為協助學校推動公開授課活動,並增進本縣中小學與幼兒園教師執行及參與公開授課所需專業知能,爰本府辦理旨揭培訓,請各校鼓勵所屬教師積極參加;另本縣113學年度初任教師(含正式及代理代課3個月以上之教師)且尚未取得初階專業回饋證書者,視為需定期精進公開授課知能對象,請各校所屬未取得初階證書之初任教師(含正式及代理代課3個月以上之教師)、務必參加本案初階培訓研習。
(依據本縣屬中小學實施校長及教師公開授課實施計畫第一至三點,聘期為3個月以上之代課、代理教師,每學年至少公開授課1次,並以校內教師觀課至少1次為原則。)
三、本案113學年研習資訊參閱實施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