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公告 / 張貼者 總務主任
張貼日期: 2022-10-03 16:38:41 點閱:188
1.資格:凡具有110暑期或111寒假幸福餐券資格經學校確認者。
2.申請:確定確診或隔離時,請向合作社電話申請(亦可委託親友)04-7381791#171,敘明班級座號姓名隔離時間。
3.內容:由午餐業者提供等值食物箱(麵條及罐頭......等),可託親友領取或返校後領取。
4.內容不清楚者,可電洽總務主任楊裕寬09152918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