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1-12-02 16:09:18 點閱:190
說明:
一、依據彰化縣政府110年11月23日府教社字第1100423461號函公告。
二、有意願參加評選者請於110年12月24日(星期五)前填具推薦表一式3份及相關佐證資料,送人事室彙辦。
三、推薦資料填報方式,說明如下:
(一)請依附件填表說明填寫,推薦資料請檢送一式3份(3份皆為正本,含推薦表及相關佐證與參考資料)。
(二)相關佐證與參考資料請擇要精簡,並請加製封面與目錄以長尾夾固定(每頁大小以A4紙張為主)。
受推薦人所送之資料,不論入選與否,一律不退件,請自留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