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1-09-14 13:57:10 點閱:218
★申請資格:
1.申請者需附109學年度全年學業成績單;申請「獎學金」者學業平均須達70分以上。
2.申請「助學金」者應檢具鄉鎮市區公所開具低收入戶證明(非里長所出具之清寒證明)。
小學生若兩者皆符合,僅能擇一申請。
3.未領有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費者。
4.新生申請者:(1)國中新生請檢附小學六年級全學年成績單。
6獎、助學金受獎同學須親自出席111年會員大會(或由受委託人代表出席)接受
★申請資料:以下資料,除第8項、第9項外缺一不可,資料不齊全者,恕不再另行通知補件。
1.獎、助學金申請表:請班導師務必填寫推薦內容,並且簽名。(表格1)
2.在學證明書:註冊後之學生證影本亦可。
3.成績單:包括學業成績(若用影本,應加蓋教務處印章)。
4.自我記錄的癲癇日誌:自行記錄的日誌內容需包括發作日期、發作型態、發作次數、服藥狀況、
腦波檢查結果或藥物血中濃度數據等資料。(請勿影印醫院病歷資料)
5.醫師證明表:非診斷證明書!若無法提出證明,不予受理。(表格2)
6.申請學生自傳表(特教班的學生可由法定代理人或導師代筆)。(表格3)
7.申請表最下方的申請人必須由學生本人或法定代理人代簽。
8.申請時請檢附各地方病友團體推薦函,或參加地方社團活動證明。(可加分)
9.申請國小「助學金」者,請檢附鄉鎮市區公所開具低收入戶證明。
★本會網站http://www.epilepsyorg.org.tw/公告,本案聯絡人:林秀傑執行秘
書,電話:02-25149682。
★校內申請時間:9月27日中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