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5-04-18 17:04:35 點閱:22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44.4.14臺教國署國字第1145501297號函辦理。
二、 114年國中教育會考訂於5月17日、18日辦理,為維護考場安寧及考生應試權益,於英語聽力(其他考科亦同)考試結束時務必保持安靜並迅速離場。
三、 依據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學習評量辦法第15條規定略以,為瞭解並確保國民中學學生學力品質,應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同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辦理國中教育會考,且國中教育會考考區試務工作,由考區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辦理,並得個別或共同委由考區所在地之學校設考區試務會辦理之。
四、 另依國中教育會考簡章規定,國中教育會考全面使用冷氣試場,惟其範圍不包括試場以外之考生及家長休息區,爰各考場學校得視情形並本於權責規畫安排休息區(含數量)及相關考試服務措施。
五、 綜上,辦理國中教育會考有賴於本縣國中及高中職共同合作,請國中端務必配合考區試務會及考場學校之措施並妥善溝通,以利穩健推動試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