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1-09-01 16:38:41 點閱:196
財團法人墨仙社會福利慈善基金會急難救助金申請辦法
一. 為扶助失親或缺乏母愛之弱勢家庭,未滿18歲兒童及青少年,獲得適當的就學、就養、就醫及救助等基本生活需求,提供短、中、長期扶助,以達成階段性度過經濟困境為目的,特訂定本辦法。
本會救助範圍如下:
二. 學雜費:含學費、制服、校車費、課後照顧費、補習費、幼兒園收托費、營養午餐費。
三. 生活費:含生活費、租屋補助費、生活必需家電用品。
四. 醫療補助:含心理諮商費、職能或物理治療費、醫療耗材費及住院開刀醫療費用。
五. 急難救助:含喪葬補助費。
申請救助檢具資料
1.經濟狀況證明:以下文件至少擇一項檢附:
(一)當年度全戶低收入戶證明。
(二)當年度全戶中低收入戶證明。
(三)清寒證明。
2.負擔家計者無力工作證明:因罹患重傷病者請檢附醫療診斷證明、身心障礙者證明、重大傷病證明;遭逢其他變故者,依實際狀況檢附如非自願性離職證明、失蹤證明、在(入)監執行證明……等其他相關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