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1-07-20 08:39:44 點閱:867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7月16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00080263號函。
二、 依據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教育資源除審定之教科用書外,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或學校得因應地區特性、學生特質與需求,領域/群科/學程/科目屬性等,選擇或自行編輯合適的教材。全年級或全校且全學期使用之自編自選教材應送學校課程發展委員會審查,先以敘明。
三、 該聯盟多年致力於青少年戲劇創作與陪伴教育,藉戲劇陪伴特殊境遇青少年的行動菁華撰寫成戲劇教案,免費提供各高級中等學校與國民中學學校索取運用。索取方式請逕洽該聯盟,連絡電話:02-86310133,電子信箱:whatsyoung@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