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公告 / 張貼者 人事主任
張貼日期: 2021-04-26 15:59:55 點閱:383
說明:
一、依據彰化縣政府110年4月14日府人給字第1100132023號函公告。
二、旨揭之「四癌篩檢列為檢查項目」包括乳癌、大腸癌、口腔癌、子宮頸之篩檢。
三、檢附衛生福利部「第四期國家癌症防治計畫(108年-112年)」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