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公告 / 張貼者 人事主任
張貼日期: 2021-04-22 10:14:48 點閱:1152
說明:
一、依據彰化縣政府教育處110年4月21日第11003114號行政公告辦理。
二、檢附[110學年度縣立國民中學教師縣內介聘各校提報缺額彙整表]、[縣內介聘申請表]各1份。
三、教師有意願參加110年縣內介聘,請填寫申請表,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於110年4月29日(星期四)前送人事室檢核,以利如期參加縣府審查。